第07版:中国民族报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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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光映照雪域高原
和平解放,创造民族区域自治基本条件
团结各阶层,建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平叛改革,西藏自治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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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7 月 2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团结各阶层,建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各民族团结和民族内部团结是西藏走向繁荣的重要保障。正是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发挥统一战线作用,通过协商和谈判的方法,推进了藏族与各民族团结和藏民族内部团结,为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创造了一系列基本条件。

  新中国成立初期,西藏有147个宗(相当于内地的县)和相当于宗的谿卡,人口约100万。1950年10月昌都解放后,昌都地区划为中央直辖区。1952年,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返藏,根据《十七条协议》有关规定,班禅额尔德尼固有的地位和职权得以恢复,由班禅堪布会议厅管辖班禅属区的一切政教事务。这样,连同噶厦(西藏地方政府)在内,西藏共有3个行政单位,即噶厦辖区、班禅堪布会议厅辖区、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辖区。

  为统一组织和领导西藏工作,早在1950年1月18日,西南局报告中央成立西藏工作委员会,张国华、谭冠三、王其梅、昌炳桂、陈明义、刘振国、天宝等人为工作委员,张国华任书记,谭冠三任副书记。1952年1月,成立中共西藏工委,张经武任工委书记,张国华、谭冠三、范明任工委副书记。

  为保卫西藏边疆的安全,1952年2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正式成立。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任命张国华为司令员,阿沛·阿旺晋美为第一副司令员,朵噶·彭措绕杰为第二副司令员,昌炳桂为第三副司令员,谭冠三为政治委员,范明、王其梅为副政治委员。

  中央人民政府为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于1952年9月6日成立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外事帮办办公室,杨公素为西藏外事帮办,1954年在西藏外事处(对外称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外事帮办办公室)下再组建亚东、江孜、阿里3个外事分处。

  在新的政治框架下,西藏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产生了重要变化。1954年11月,西藏地方政府、班禅堪布会议厅、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4方面的代表组织召开第一次会议,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筹备小组。国务院于1955年3月9日举行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决定指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是负责筹备成立西藏自治区的政权机关,受国务院领导。其主要任务是依据《宪法》和《十七条协议》及藏区的具体情况,筹备成立西藏自治区。

  在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团结景象。把头发分成两股辫子缠在头顶、发结上戴着金质“格乌”、穿着滚龙大袍和红云绣靴的,是噶厦官员;身穿黄缎绣龙马褂、头戴圆顶金丝帽的,是班禅堪布会议厅的官员;身穿用氆氇织成的宽袖大领的“楚巴”的,是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的藏族领导人。中央人民政府则派来了以陈毅为团长、以各民族代表为团员的祝贺团。人们说,拉萨每年接待成千上万名朝佛者,但是接待包括西藏各地区、各方面、各教派和各社会阶层的代表,大家济济一堂、共商西藏的大事,在拉萨历史和藏民族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

  经过协商,筹委会由51人组成,西藏地方政府方面15人,班禅堪布会议厅方面10人,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方面10人,西藏工委方面5人,其他方面(包括主要寺庙、各主要教派、社会贤达、群众团体等)11人。国务院还决定,达赖喇嘛为筹委会主任委员,班禅为第一副主任委员,张国华任副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为秘书长。此后逐步完成筹委会的工作机构,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在基层行政管理方面,于1956年成立拉萨、日喀则、昌都、江孜、阿里、山南和塔工8个基巧级(相当专区)办事处作为自治区筹委会的派出机构。同年8月17日召开的筹委会第十次常委会议,通过和任命了各地基巧级办事处正副主任人选,并在第十一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自治区筹委会基巧级办事处组织规则。接着,拉萨、山南、江孜、日喀则、塔工、阿里、黑河等处基巧办事处先后成立,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代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昌都基巧级办事处职权,昌都地区28个宗人民解放委员会同时代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宗级办事处职权。到1956年底,全区已建立了50个宗级办事处,依据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宗级办事处组织细则进行工作。两级办事处在贯彻执行自治区筹委会决议、培养民族干部、发展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等方面,都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从1956年5月成立到1959年3月,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作为西藏地方带有政权性质的协商办事机构,共召开了39次常委会,做出了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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