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既有它的历史,也有它的未来。宗教寄托着广大信仰者对命运的期望和对人生的关注,因此,宗教信仰者也像关心自己的命运一样关注着宗教的未来。正是这个原因,我们究竟如何理解宗教的未来,自然也就成了宗教学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在中外的思想史上,已经有很多的思想家、哲学家、宗教家、神学家、宗教学者和社会学家围绕这个问题发表过许多意见,进行过长期的讨论。在这个长期的讨论中,围绕的一个中心问题就是:宗教到底是一种永恒的存在呢,还是会随着历史的消亡而走向消亡?这是问题的中心所在,我相信也是我们大家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对于我们党和政府制定和执行宗教政策的干部来讲,我想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所以我想对历史上的有关争论做一个大致的说明。
关于宗教永恒论
在历史上,主张宗教是永恒的论点是很多的,直到现在仍然坚持这种观点的势力还不小:很多宗教家都主张,宗教是由神的直接启示而形成的。神是一个永恒的存在,因此宗教也是永恒的存在。这是宗教家的讲法。
后来,学者(包括哲学家、思想家)也参加进来了,说法就更进一步了。他们从学理上和哲学上来证明宗教是永恒的。这里有很多大家都比较熟悉的看法。比方说,人作为一个生命体,作为一个生物体的存在,他的本能就是谋求生存。他本能上有一种对生的追求、对死的恐惧。因此,他们总是希望能够得到永生。由于这样一种人的天性、人的本能,他就求助于宗教。因为只有宗教才能许诺他们以永生。只要有人存在,他们就有这种追求,就必然走向宗教。因此,宗教必然是永恒的。
还有一种说法,是从知识论这个角度出发。因为世界是广大的、是无限的,而人的知识是有限的,因此,总是有很多东西我们认识不了,而那些认识不了的东西,就会使人们相信那是一种神灵的、神圣的境界。这样一种认识论,决定了我们对宗教是有着永远追求的,而宗教在这种人生的追求中是永恒存在的。这是比较流行的一种讲法,还有其他很多哲学上的讲法,我不能一一列举。
在近代西方哲学史上,对这个问题最有影响的一种说法,是以休谟和康德为代表的不可知哲学。不可知哲学认为,人的认识是起源于经验而且也限于经验的,我们所能认识到的东西只能是经验的东西。凡是经验不到的东西我们是认识不到的,是得不到确定的知识的。宗教追求的神圣境界是超乎人的经验和理性之外的,是我们经验和理性所达不到的,因此对这个境界我们既不能确定也不能否定。那个境界你可以信仰,你就可以说那就是神、那就是上帝、那就是我们宗教的源头。如果按照我的看法,这种不可知论的哲学,在休谟和康德身上,本意是对传统神学的批判,因为他从理性上否定了基督教超人性、超理性、超经验上帝的真实存在,认为这种东西实际上是不能证明的。这实际上是对传统神学关于基督教上帝的理论证明作了否定。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看,它既然是超经验、超理性的,既不能用理性去肯定它,也不能用理性去否定它,那人们就可以信仰它,宗教的基础就在这种信仰之上,而人类的认识弱点就保证了这个信仰是不能被我们理性所推翻的。这个理论是调和宗教与哲学、宗教与科学的矛盾的理论。
还有一种论证的方法就是说,宗教是一个社会维持其存在、维持其正常运行所必须的东西,只要有社会就必须有个宗教来维持它,因此,宗教和社会的存在一样,是永恒的。如果没有宗教的话,社会中的人都是无神论者了,谁也不害怕上帝、谁也不害怕来世的审判、谁也不害怕因果的报应,那这个社会就必然是道德沦丧、人欲横流的社会,社会就不成为一个社会了,所以说这个社会必须有个宗教来维持。这种论点是相当普遍地被承认的,甚至有些理论上的无神论者也承认,我国的荀子是先秦时期最伟大的无神论者,他不相信天是神,他甚至提出“致天命而用之”这样一个积极的无神论思想,但是同时他却主张“神道设教”。他主张,必须通过宗教祭祀活动来加强道德教化、维持社会秩序。荀子在那时候就提出这样的主张,认为宗教是社会所必需的,对社会道德教化是有好处的。西方最大的一个启蒙思想家伏尔泰,也在理论上、在实践上对传统的宗教作过最激烈的斗争,反对传统宗教。但是他最后的思想是什么呢,他认为宗教对于维持社会的道德,特别是维持普通老百姓的道德是必需的。他最后的结论就是说,即使没有上帝,我们也要造出一个上帝来。
大致上,宗教永恒论有这三种类型,一个就是神学家的讲法,神性永恒所以宗教永恒;第二种类型是,宗教的基础在于人性的本能;第三种类型是,宗教的基础是社会所必需。
关于文化主义的宗教消亡论
与宗教永恒论相对立的,就是宗教消亡论。这种论点是历史上无神论者所主张的,特别是从18世纪法国的百科全书派为代表的那一批无神论的大师们,他们提出过战斗无神论的口号,认为宗教在历史上造成的祸害太重(但他们着眼的是西方的基督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太大,必须废除。他们从理论上证明了整个自然界是一个按照自然规律而运转的一个体系,因此一切超自然的东西是不存在的,从理论上否定了任何神圣、超自然的存在,当然也否定了宗教的基础。他们认为,在一个由无神论者组成的社会中,建立一个道德的社会是可能的,那才是一个健全的社会。
19世纪的德国出现了批判宗教的运动,首先是青年黑格尔派,大卫•施特劳斯、布鲁诺•鲍威尔,后来的费尔巴哈,以及青年时期的马克思、恩格斯,都是这个学派的,他们认为,传统的宗教是人类精神和理性的一个最大桎梏,也是君主专制制度的工具,要改造国家和社会,首先必须批判宗教,因此他们发动了批判宗教的运动。施特劳斯和鲍威尔运用历史学和语言学的方法来考证《圣经》,认为《圣经》里面所讲的那些神话都不是事实,而是一种人为的构造、是人为编造出来的。他们得出了一个结论: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社会、创造了人。这就把过去颠倒的世界观做了一次再颠倒。费尔巴哈进一步认为,人不是什么绝对精神的体现,不是绝对观念或自我意识的那种纯精神性的东西,而是一个感性的、世俗的、自然的人。人正是因为有他感性和生存的需要,才创造了神,以维持他自己的生存。他把宗教建立在世俗的人的基础之上。他认为,神是没有的,宗教也应该消亡。过去我们在宗教的影响下,只爱上帝。现在我们就不应该把爱放在根本没有的上帝身上,而应该加强人类相互之间的爱。他提出了“爱的宗教”概念,主张建立“爱的宗教”,使人与人之间互相爱,建立一个爱的社会。这实际上是一个伦理社会,所以他的基本思想是,想用伦理来代替宗教。他主张我们的目标不是以宗教去代替文化,而是以文化来代替宗教,因为“文化”不仅仅包括伦理和爱,还包括哲学、文学、科学等各个方面。费尔巴哈提出了“以文化代替宗教”这个口号。
西学东渐以来,我国从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一直到1919年的“五四”运动、新文化运动,我国先进的知识分子都引进了西方启蒙思想的这种宗教观,走上西方启蒙思想家的路子,一个一个提出了要以文化代替宗教的学说。比方说,蔡元培提出了以美育、哲学来代替宗教;胡适和陈独秀提出了以科学来代替宗教,胡适还提出了以哲学代替宗教;梁漱溟则认为,我国从周孔以来,就是以宗法来组织社会、以伦理来代替宗教。实际上,这也是以文化代替宗教。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主张用马克思主义代替宗教,而且曾经使用政治的强力做过两次消灭宗教的短暂试验,后来都失败了。这就是一系列思想家主张的宗教消亡论。列宁把上述这种类型的“宗教消亡论”叫做“文化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论宗教的长期性
马克思、恩格斯是历史上最彻底的无神论者。如果说过去的一些启蒙思想家虽然都想废除宗教,但还有许多保留的话,那么马克思主义是没有任何保留的。马克思继承了费尔巴哈关于人创造了宗教的人本主义理论,但是他进一步追问:人为什么要创造宗教呢?人为什么要信仰一个神呢?其根本原因在于人生活在一个社会环境里面,而这个社会环境是不合理的,他把它叫作颠倒的世界。这个颠倒的世界就产生了颠倒的世界观,那就是宗教。因此,如果要废除宗教的话,必须首先把这个颠倒的世界观进行改造,把它进行再颠倒,变成一个合理的社会。只有在这个条件下,宗教才会走向消亡。在这个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了这个社会为什么不合理?根源在什么地方?他和恩格斯找到一条:私有财产制度。私有财产制度是一切社会不平等、颠倒世界之所以颠倒的最后的根源。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法年鉴”时期得出的一个结论。他们在1848年发表了《共产党宣言》,又继承了这个结论。在《共产党宣言》里面,他们提出了两个口号:第一要和传统的观念进行彻底的决裂,第二要和传统的所有制实行彻底的决裂。传统的所有制就是指私有财产制度,传统观念就是指旧的文化,最主要的是指传统宗教。
马克思还发展了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理论,认为宗教是一种异化。什么叫异化呢?异化就是人把自己的人性对象化,变成一个对象。这个对象本来是人把它创造出来的,但是这个创造出来的对象却不为人类服务,反而成为和人作对的一个力量。那就不是一个为己的力量,而是一个异己的力量,产生这个异己力量的过程就叫作异化。神是人创造出来的,可是在创造出了神以后,人却把神当成一个至高无上、支配和主宰我们命运以至于整个人类命运的这么一种存在,因此,宗教是一种典型的异化。宗教的异化为什么会产生呢,那就是劳动的异化的结果。劳动的异化就是因为劳动者通过劳动生产出了的产品,可是在私有财产制度下,这个产品却不能回归到劳动者自己身上,反而变成了资本家的资本,成为剥削的工具。这样一来,在私有制的社会里面,劳动异化变成一切社会异化的根源,也成为宗教异化的根源。因此,要想使人成为一个人,首先就必须使创造出来的对象不成为和自己作对的一个异己力量,要使它回到人的自身,使人成为享受自己产品的主人;这个时候的人才是自己命运的主人,这个时候的社会才是一个真正的人的社会,人才有自己的尊严。所以他主张通过消灭私有制来消灭劳动异化,最后消灭宗教异化。
那么怎么消灭私有财产制度?那就是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所以说,马克思主义的这个理论论证了宗教产生的根源,也提出了宗教消亡的途径。马克思通过宗教批判得出了这个革命结论之后,当时就提出了一个口号:我们不要去跟传统宗教作斗争,而是应该把我们的力量去跟不合理的社会做斗争。宗教批判结束了,我们当前的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发动无产阶级建立一个新的社会。这个结论很重要,这是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的。后来从前苏联到东欧、到我国文化大革命以前的那个时代,不断地批判宗教,实际上是违反马克思、恩格斯早期的结论的。
还要指出一点:马克思这个结论,到他的后期,他自己也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在马克思写《资本论》的时候,他对宗教消亡的看法发生了改变。他认为,宗教的消亡并不是随着私有制财产的灭亡而消亡的,他说,“只有当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变成一个极明白、极合理的过程的时候,宗教才会消亡。”这个地方和他早期的讲法是有些不一样的。他早期认为,只要消灭私有财产制度,宗教就可以消亡,但现在他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光是私有财产制度的消亡,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见得就合理、就明白。这里就牵涉到对理想社会的构想,必须建立一个非常明白、合理的社会,而不仅仅是消灭私有制,因此,他的这个思想已经超出了他的《共产党宣言》时代。
在恩格斯生活的晚期,他集中讨论宗教根源和消亡问题的著作是《反杜林论》。恩格斯在这里提及的宗教异己力量消亡的条件至少有三条:一是消灭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实行社会占有制;二是社会对生产资料实行有计划的使用;三是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除了第一条比较明确具体以外,后两条的内涵很抽象,很模糊,可以做嘈院艽蟮亩嘀纸馐汀5牵蘼廴绾危幸坏慊故强梢员冉锨宄乜闯隼吹模罅礁鎏跫⒉坏韧诘谝桓鎏跫蚨词故迪至说谝桓鎏跫焉柿系淖时局饕逭加兄聘谋湮缁嶂饕宓恼加兄疲⒉痪妥远迪至松缁岫陨柿系挠屑苹褂茫坏扔谑迪至四笔略谌耍墒乱苍谌恕4筇迳希鞲袼沟淖诮坦劾铮丫冉锨宄匾馐兜剑铀接胁撇贫炔隼吹闹淞α浚⒉皇巧缁嶂形┮坏囊旒毫α浚蚨膊皇亲诮滩痛嬖诘奈┮桓础<词乖谙鹆俗时局饕澹阉接兄聘脑煳缁崴兄浦螅绻缁峄共荒苡屑苹厥褂蒙柿希霉叵抵兄淙嗣侨粘I畹囊旒毫α浚谷顺晌约好说闹魅耍诮谭从车母慈越嬖凇?/P>
前苏联70余年,我国50余年的社会主义实践一再证明,要实现社会对生产资料的有计划使用,消除经济生活中的盲目性和异己力量,并不是消灭私有制之后自动实现的。不顾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现实的社会条件,从某种平均主义的道德理念出发而采取立即消灭一切私有制这种激进行动本身,就是一种更大的盲目性,人民并未因此而成为经济关系和社会的主人,人的命运仍在很大程度上被各种异己力量所支配。人民仍将“长期的、痛苦的”和各种异己力量作斗争,甚至在“痛苦”之余跑到宗教幻想的天国里去寻找精神上的安慰。
总而言之,从《资本论》和《反杜林论》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已经意识到宗教的根源和消亡问题的复杂性,逐渐认识到不能把私有制度当作宗教的唯一根源。他们已提到: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不明白、不合理;社会物质基础的不充分;社会未能实现有计划地使用生产资料;“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社会条件的缺乏……这些也可能构成宗教的根源。这些想法是极富教益的。
沿着这条思路,人们对一个未来的理想社会可以产生许多构想:究竟什么样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才算是极为明白而且合理?什么样的社会生活形态才算是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有计划地使用生产资料的准确含意是什么?在什么样的社会条件下,才有可能实现“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为什么这些条件未能实现的时候,宗教就不可能自然消亡?……这一切,已经远远超出了宗教观的范围,涉及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理论基础。
遗憾的是,马克思、恩格斯生前似乎并没有对这一系列问题作出非常具体准确的回答。他们的后继人常常从那些相对模糊的前提推出错误的结论。他们一般总是认为,在消灭了资本主义所有制之后,颠倒的世界就颠倒过来了;劳动者阶级就因此成了生产的主人、社会的主人、自己命运的主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因此而极为明白合理了;私有制的结束也就意味着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结束,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法则已经实现了;在社会主义社会,人已由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了;……于是,在前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和我国,先先后后不止一次地采取过用行政手段消灭宗教的措施。其结果也是众所周知的:毫无例外地以失败告终。
如果我们今天以一种客观的、理性的态度来分析这个问题,那么,应该说,马克思、恩格斯本人除了主张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消灭一切私有制的途径来消灭宗教以外,他们是反对用行政手段来消灭宗教的。在他们生活的后期,更意识到了宗教消亡的其他社会条件,他们不能承担其后继人在这个问题上所犯错误的责任。问题只是在于,他们的有关论述有相当的模糊性,存在着错误解释的可能性。马克思主义宗教学者应该吸取的历史教训是,不能把马克思、恩格斯的个别论述当成绝对完善的教条,而应该深入具体地研究现实生活中的宗教问题,把宗教研究推向前进。
